发布时间:2023年8月28日
生效日期:2023年8月28日
我爱我校(或简称“我们”)深知保护儿童(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同)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重要性。在《我爱我校用户隐私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希望通过《我爱我校儿童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说明我们在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时对应的处理规则等相关事宜。您作为您监护的儿童(以下统称为“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为“监护人”),请在您或您监护的儿童使用我爱我校的产品及服务(详见《我爱我校用户隐私政策》,以下统称“我们的产品及服务”)前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政策,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应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全部条款后再开始使用或允许您监护的儿童使用。
监护人特别说明:
您的理解和配合对我们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非常必要,为了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您可以协助我们,确保您是自愿向我们提交的儿童个人信息。如果您不同意本政策的内容,请您立即停止访问/购买我们的产品。
另外,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账户名及其他身份要素。在购买我们的产品时,我们会通过账户名、密码及其他身份要素来识别其身份。一旦前述信息泄露,可能会使您或儿童蒙受损失。如监护人和儿童发现账户名、密码及/或其他身份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立即和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儿童特别说明:
任何儿童参加网上活动都应事先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如果您是儿童,请务必通知您的监护人共同阅读本政策,并在您购买我们的产品、提交个人信息之前,寻求您的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您于线上阅读并勾选同意本政策,或者您使用/继续购买我们的产品、提交个人信息,都表示您已获得您的监护人的许可,您的监护人已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包括更新版本)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分享、转让和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本政策为在《我爱我校用户隐私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若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与《我爱我校用户隐私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优先适用本政策;本政策未载明之处,则参照适用《我爱我校用户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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